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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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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國家防災日– 全民地震避難演練暨防災宣導活動

2024.9.9 一般公告


113年國家防災日–
全民地震避難演練暨防災宣導活動實施計畫

內政部113年○月○日
內授消字第113○○○○○○○○○號函頒
      壹、 前言
      我國每年9月21日為「國家防災日」,政府以國家層次的規模推廣地震避難之知識與技能,同時宣導民眾加強地震等平時防災準備,以確保民眾自身安全,落實震災準備及應變。113年賡續規劃「113年國家防災日 - 全民地震避難演練暨防災宣導活動實施計畫」,結合中央各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防災量能推動「防災宣導系列活動」,提高宣導能見度及密集度,以強化地震防災安全宣導成效。
      貳、 依據
      行政院113年7月1日院臺忠字第1135012378號函頒「113年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
      參、 目的
      為建立全民正確防災知識、加強防災教育及提升民眾的地震災害應變能力,宣導平時加強居家防震及防災準備,並實地演練地震避難動作(趴下Drop【固定Lock】、掩護Cover、穩住Hold on),辦理防災宣導活動,擴大宣導效應,提升全民防災意識,完備全民防災之目的。
      肆、 辦理機關(單位)
          一、 指導機關(單位):行政院
          二、 主辦機關(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三、 協辦機關(單位):行政院秘書處、行政院新聞傳播處、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外交部、財政部、國防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環境部、農業部、勞動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數位發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央銀行、國立故宮博物院、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及社團法人臺灣防災產業協會等民間團體、內政部綜合規劃司、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警政署、國土管理署、國家公園署、移民署、資訊服務司、空中勤務總隊、國土測繪中心、建築研究所、土地重劃工程處、中央警察大學
      伍、 活動主網頁及網址
      陸、 參加對象
      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企業及民眾。
      柒、 活動期間
      113年9月1日(星期日)9時起,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24時止。
      捌、 活動內容
        一、 消防防災館
          (一) 全民地震網路避難動作演練
            1. 於113年9月20日上午9時21分,由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發布「國家防災日地震警報」訊息,請立即進行自主性就地避難演練,即採地震避難3步驟(趴下Drop【固定Lock】、掩護Cover、穩住Hold on),避難演練時間約1分鐘。
            2. 若無法配合上述時間演練,可自行於活動期間內自主演練。
            3. 演練後請於活動期間內上傳照片1至4張,以個人身分別登入者可參加抽獎(抽獎辦法將於113年8月20日前公布於消防防災館首頁)。 演練圖片示意圖
            4. 「消防防災館」註冊登入:
              (1) 全年度開放帳號註冊,可以企業、學校、政府機構、非營利事業或個人身分分別登入註冊。
              (2) 新會員註冊後,若未收到驗證信,可至「重寄驗證信」重新寄發。
              (3) 舊會員提供密碼修正,不提供帳號修正。欲變更帳號者,請重新註冊會員。
              (4) 舊會員原註冊會員類別錯誤(企業、學校、政府機構、非營利事業或個人身分),可於113年8月1日9時至113年8月31日23時59分前,請登入會員後至會員專區點選修改身分類別功能,完成修正。
              (5) 有註冊或登錄問題,請逕以電子郵件聯絡tfdp@dboem.com,或以電話聯絡蔡小姐(02-8196-6487,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2:30;下午 1:30~6:00)。
          (二) 全民防災知識模擬考
            1. 以居家防災為主軸,包含地震的防災情境,倡導落實防災於生活中,讓防災成為一種生活態度,以短片、動畫或圖卡隨機出題,並透過情境式互動測驗,建立民眾正確的防災觀念。
            2. 參加防災知識模擬考,並完成答題,即可參加抽獎,活動期間自113年9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模擬考會有自己的網站,預計9/1日上線。 全民防災知識模擬考圖片
          (三) 全民地震防災準備宣導
            1. 持續推廣地震防災準備,包括演練地震避難動作、擬定家庭防災計畫、查詢避難收容處所、投保住宅地震保險、固定家中大型家具、儲備3日份食物飲水及準備緊急避難包等主題。1. 持續推廣地震防災準備,包括演練地震避難動作、擬定家庭防災計畫、查詢避難收容處所、投保住宅地震保險、固定家中大型家具、儲備3日份食物飲水及準備緊急避難包等主題。
            2. 防災準備主題宣導素材以電子檔方式置於「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 行政公告」「消防防災館 \ 下載專區」,請於活動期間內透過媒體、網站、社群媒體等各式宣導管道廣為分享串連,或發揮創意自行利用素材製作其他宣導文案,鼓勵民眾踴躍參與。2. 防災準備主題宣導素材以電子檔方式置於「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 行政公告」及「消防防災館 \ 下載專區」,請於活動期間內透過媒體、網站、社群媒體等各式宣導管道廣為分享串連,或發揮創意自行利用素材製作其他宣導文案,鼓勵民眾踴躍參與。
            3. 參與全民地震防災準備,並完成官方指定活動,即可參與抽獎,以提升活動熱度。
        二、 防災虛擬體驗館
        舉辦宣導活動時,可運用內政部消防署建置的「防災虛擬體驗館2.0」防災特攻隊AR關關遊戲體驗,除了可下載AR繪本(容量約1GB)辦理體驗活動外,也可在線上體驗AR遊戲;另外,消防署位於南投縣竹山鎮訓練中心之民眾防災體驗館,也開放預約體驗,最新活動資訊,將刊登於防災虛擬體驗館網站。
        三、 消防防災e點通APP運用推廣:
          (一) 簡介:
          APP提供個人化的災害示警推播、防災準備、避難處所查詢及AR避難路徑指引、119報案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功能,一站式提供消防、防災智慧化資訊服務。
          (二) 推廣目標:
              1. e點通主要服務對象為民眾,使民眾了解運用APP於防災工作時之優點,提升下載次數之虞,並實體蒐集使用者回饋意見滾動式檢討。
              2. 加強運用APP呈現疏散或避難訊息等防災資訊,推廣至不同類型的障礙者所近用。 消防防災e點通APP圖片
          (三) 推廣資源:
    玖、 活動宣導
        一、 本活動相關海報及宣導素材將置於「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 \ 行政公告」「消防防災館 \ 下載專區」,請中央各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相關機關(單位)協助分享推廣。
        二、 請中央各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相關機關(單位)鼓勵所屬同仁偕同家人一起參與本活動,以強化防災意識,落實防災準備;有關活動情境演練及活動,可搭配運用內政部消防署建置之消防防災e點通APP各項功能進行防災推廣。
        三、 請中央各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相關機關(單位)於官方網頁加入活動連結,並發揮創意協助運用大眾傳播媒體、社群媒體等多元管道宣導;若有主辦國家防災日系列活動可以聯絡本案蔡小姐協助登錄活動資訊至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
        四、 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利用機會,號召防災士參與國家防災日宣導活動等,體現平時演練,臨震不慌張之精神,以強化民眾生活防災知識及平時防災準備,提升國家整體防災能力及城市韌性。
        五、 為便於聯絡溝通及提供相關活動宣導素材,請各協辦機關(單位)承辦或聯繫窗口配合加入「全民地震宣導工作小組」line群組,以便即時業務聯繫或網頁操作諮詢。
        • QR code:掃描後加入群組,進行協調聯繫。
          QRcode
          (原群組)
        • QR code:掃描後加入群組,進行協調聯繫。
          QRcode
          (教育單位)
        • QR code:掃描後加入群組,進行協調聯繫。
          QRcode
          (企業單位)
        • QR code:掃描後加入群組,進行協調聯繫。
          QRcode
          (政府單位)
    壹拾、 經費需求
    各執行機關辦理本計畫之相關活動或宣導所需經費,由各執行機關年度預算內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壹拾壹、 獎勵
    執行本計畫各項工作有功人員,由各執行機關依實際出力情形,從優敘獎。
    壹拾貳、 其他事項
        一、 本活動將列為「行政院114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業務訪評項目」重點之一,創新宣導作為將重點加分。
        二、 本案聯絡人:
        • 內政部消防署(綜合企劃組) 專員 周晶晶
        • 內政部消防署(災害管理組) 科員 許宏誠
        • 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館) 專案經理 蔡小姐
        • 內政部消防署(災害管理組) 科員 許宏誠
        • 內政部消防署(防災虛擬體驗館) 訓練中心 技正 黃元明
    壹拾參、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